近日,山東省紀委監(jiān)委公開通報3起招標投標領域腐敗問題典型案件,分別是:
1.水發(fā)華夏集團原黨委書記、董事長常玉欽嚴重違紀違法案。2014年6月至2021年4月,常玉欽在擔任成武縣啟明國有資產(chǎn)運營有限責任公司董事、成武水務發(fā)展有限公司董事長、水發(fā)華夏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期間,利用職務便利,接受閆某、王某等人請托,通過“明招暗定”“強制分包”等方式指定中標企業(yè),插手、干預招標投標,先后多次收受請托人所送財物折合共計845萬元。常玉欽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,2024年2月,受到開除黨籍處分,按規(guī)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。2025年3月,常玉欽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,并處罰金100萬元。
2.淄博市桓臺縣政府辦公室原三級調研員于克儉嚴重違紀違法案。2008年1月至2014年2月, …… ?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