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《公司法》下需“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(quán) 董事同意”事項核心梳理
新《公司法》下需“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(quán) 董事同意”事項核心梳理
入庫時間:2025-09-04|字體:|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
  來源:國資數(shù)據(jù)中心
新《公司法》核心解讀:哪些重大決策必須三分之二同意?

咱們董秘、法務(wù)、高管天天跟決議打交道,“三分之二”這道線看著簡單,但踩坑的也不少。今天,我們把日常工作里必須盯緊的“三分之二”事項進(jìn)行了簡要梳理,供大家參考學(xué)習(xí)。

一、股東會這7件事,少了“三分之二”絕對不行

改章程、增資、減資、合并、分立、解散、變公司形式——這7件事,是所有公司(有限公司+股份公司)的硬核事項,股東會表決必須過“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(quán)”,沒有例外。

但具體怎么算“三分之二”,得看場景,這是最容易出錯的地方。

常規(guī)場景(比如平時改章程、增資)。不管是有限公司還是股份公司,都按“代表全體股東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(quán)”算。簡單說,就是你手里的股東持股比例表加一遍,得超66.67%才算過,跟多少股東出席 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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